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单元2200元,同一企业、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